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高吉发布时间:2024-10-1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各教研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设10项左右,省财政安排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设800项左右。另外,在其中再择优遴选30项聚焦党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重点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特设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技能大赛反哺教学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特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选题要求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和特设专项课题可在《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围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只立项1个。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特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4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73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在职在岗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三、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点课题

本科高校每校5项,其中,师范类高校和有教育学科的高校可以适当增加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8项);高职院校3项;独立学院2项。

(二)专项课题

青年专项:本科高校3项;高职院校2项;独立学院1项。

委托专项课题:本科高校3项;高职院校2项;独立学院1项。其中,师范类高校和有教育学科的高校可以适当增加申报数量。

四、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710日,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至710日,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及汇总表,并于710前将纸质稿报送至行政楼320室(申报书须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院邮箱(yanjiuyuan@niit.edu.cn);

2.711日至714日,校内评审遴选推荐项目;

3.715日至718日,校内推荐项目公示;

4.719日至818日,各推荐项目申报人根据评审专家建议修改完善申报书;

5.81917:00前,各推荐项目申报人根据省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ghb.jsies.cn:8080/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代伟(短号:69387)、刘高吉(短号:65477)。


附件: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本科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4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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