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高吉发布时间:2024-10-1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各教研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是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

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研究。自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自设专项课题在《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详见附件)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与资格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9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95日,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至95日,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及汇总表,并于95前将纸质稿报送至行政楼320室(申报书须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院邮箱(yanjiuyuan@niit.edu.cn);

2.96日至99日,校内评审遴选推荐项目;

3.910日至925日,各推荐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申报书;

4.926日至107日,各推荐项目申报人根据省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代 伟(短号:69387)、刘高吉(短号:65477)。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本科职业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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