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生产力学会优秀成果奖(第九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高吉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32

各部门、各单位,各教研所:

根据《江苏省生产力学会优秀成果奖(第九届)申报通知》(苏生产力会〔20252号)要求,现启动我校江苏省生产力学会优秀成果奖(第九届)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作者自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杂志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内部成果——企业界人士所研究开发的发展战略、管理创新等以卓有成效的实践成果为背景的成果,包括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成功的课题、案例总结、发展项目、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项目、管理创新工程等。

二、申报要求

1.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往届已申报的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2.一名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每名申报者只能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参评一项成果奖,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2532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于3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研究院邮箱yanjiuyuan@niit.edu.cn(注明“第九届优秀成果评奖”),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11,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2份,成果与评价材料复印件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成果与评价材料打印装订成一册)。

五、奖项设置

江苏省生产力理论与实践优秀成果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获奖通知和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报送参评成果材料无论获奖与否,江苏省生产力学会均不予退回。

2.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联系人:刘高吉(65477)。

附件:1. 第九届生产力理论与实践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 第九届生产力理论与实践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

江苏省生产力学会优秀成果奖第九届)申报通知

   本科职业教育研究院

   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院秘书处

    202534

附件1:第九届生产力理论与实践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附件2:第九届生产力理论与实践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xlsx江苏省生产力学会优秀成果奖第九届)申报通知(苏生产力会〔2025〕2号).pdf